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近期,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19人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保障了被羁押人的人身权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院重点针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在办羁押案件,涉民营企业经营类犯罪在办羁押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审查申请的在办羁押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审查中,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及时与公安机关、法院沟通;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代表等出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全面审查评估,确保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后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该院通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进一步完善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制度机制,确保各个羁押环节准确适用羁押强制措施,将“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贯彻落实到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