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两行动、两措施” -> 正文

“两行动、两措施”

莲湖法院迅速出击抓“老赖”

日期:2021-10-12 来源:西部法制报 作者: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9月26日18时30分,古城西安天色渐黑,大雨滂沱。忙碌了一天的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平丽正准备下班时,突然接到来自陕西高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的电话,称莲湖法院办理的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出现在高陵区某酒店。平丽放下电话立即组织人员前往。

  这是一起劳务费纠纷案件。2014年6月,申请人路某等9名农民工在被执行人王某承包的工程项目做钢筋工。2014年7月工程停工后,被执行人王某欠路某等9人劳务费共计37550元。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因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执行干警通过各种途径寻找被执行人未果。2017年,省高院执行局曾发现被执行人线索,但因被执行人躲了起来,执行未果。

  “被执行人王某十分谨慎,咱们要迅速行动,这次一定要找到他,帮农民工要回血汗钱。”莲湖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海亮对干警们说。

  当晚7时许,刘海亮和执行局6名干警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冒着大雨奔赴高陵区寻找被执行人。因路途远,又逢雨夜,高速路上堵车,行程受阻,执行干警心急如焚,担心延误时间,被执行人再次躲起来。

  为确保第一时间控制被执行人,莲湖法院执行干警在途中紧急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督导科科长李森拨打电话,请求高陵法院支援。在西安中院的积极沟通协调下,正在回家途中的高陵法院执行局局长商文博立刻返回,紧急安排两名执行干警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协助莲湖法院控制了被执行人。

  在执行现场,干警反复做工作,进行释法析理,但被执行人王某仍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对王某做出了司法拘留的决定。

  返回法院,已是凌晨时分。经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并解释利害关系后,被执行人王某终于承认自己的错误。王某感慨道:“原以为事隔五六年,事情可以不了了之,没想到法院还在追踪此案。”迫于执行压力,王某当即履行完全部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