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法院:司法护航 企业点赞
近日,西安某餐饮公司和某商业公司共同向雁塔法院速裁庭张蓓欣法官赠送锦旗:“守护民企营商环境、彰显司法公平公正”“优化营商环境、高效服务企业”,以表达两企业对于雁塔法院司法为民举措的感谢。

2021年,某餐饮公司将位于西安某景区的餐饮街区项目委托给某商业公司进行招商运营。原告与某商业公司签订了合作经营协议,准备在该餐饮街区开设餐饮加盟店,并缴纳了合同履约金3万元。后因多种因素影响,餐饮街区项目未能按期开业。原告遂与该商业公司协商一致,退还合同履约金3万元,双方仅保留合作意向。但在一年后,原告将餐饮公司与商业公司诉至雁塔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21万元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
雁塔法院审理认定原、被告双方就解除《合作经营协议》事宜已达成合意且履行完毕,原告现主张被告商业公司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支付单方解除合同违约金5万元的诉请,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原告主张被告解除合同给其造成实际损失21万元的诉请,亦无相关证据。原告另主张要求被告餐饮公司承担责任,但因餐饮公司与原告之间无合同关系,原告该项诉讼请求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故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为深入落实全市政法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工作要求,雁塔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积极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全力打造“优”无止境、“营”在雁塔的营商环境品牌目标,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临潼法院:送法上门 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落实全市政法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工作要求,临潼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朱漪、副庭长王于凯走访某钢构公司,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打通司法精准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座谈中,承办法官通报了近期该钢构公司盗窃案件办理情况,征求被害单位的相关意见,与企业共同分析案件发生原因,探讨建立源头预防措施机制,并邀请企业安排关键部门和岗位职工参加案件庭审旁听,以案释法,有效强化职工法治意识。
同时,朱漪庭长全面介绍了临潼区法院关于开展实施“两行动、两措施”的安排部署与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认真征求公司对法院在保障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