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创新就没有进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维护内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人民利益出发,依法从严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2021年1月,新城区人民检察院被西安市检察院确定为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职试点检察院。2023年6月,新城区人民检察院被陕西省高级法院、陕西省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联合确定为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检察院。新城区是西安市中心城区,具有文化底蕴深厚、区位优势明显、医教资源丰富、第三产业发达的特点,拥有“西北第一、全国第二”的西安民间金融小镇,辖区批发市场林立商贸市场辐射西北地区,全国首个非遗美食主题街区——永兴坊是“陕西文化旅游”新名片。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开展“两行动、两措施”为契机,根据辖区经济发展特点,发挥检察职能,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能动履职,整合四大检察优势资源,形成配合支持的“一体化”办案格局,全链条全要素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城模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以机构设置为先导
推动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履行
新城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牵头,精选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工作中具有一定经验的业务骨干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探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效衔接,后经征集创建新检“知汇树”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加强与公安、法院、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协作,共同开展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工作。委派青年骨干随同西安市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前往苏州、上海深入调研学习,派员参加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和涉外涉港澳台检察业务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引入“外援”,特邀区市场监管局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
以司法案件为抓手
打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基础
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针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专业性强、取证困难的特点,主动将审查工作前移,对重点、难点案件提前介入,按照庭审指控所需证据标准,针对案件定性、证据收集中的关联性问题、法律适用等提出精准指导意见,确保案件办理质效。共计介入案件3件19人,在提前介入全省首例制售盗版“冰墩墩”一案中,通过引导侦查落实上游犯罪人员13人,实现涉知识产权案件溯源打击,该案入选陕西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典型案例。
刑事+业务融合,一体化能动履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新城检察院积极探索跨部门合作,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为抓手,树立“四合一”审查思维,对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系统审查,打破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壁垒,对内整合办案资源、成立专案组全面审查,通过法律监督“组合拳”全方位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办理孙某某等7人假冒注册商标案中,发现涉案烟酒分销至本市城中村烟酒商店,可能危害不特定消费群体身体健康,在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向新城区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形成打击违法犯罪与修复公共利益合力,维护良好经济秩序。
开展诉源治理,切实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案件办理中,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开展诉源治理,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在办理包某某等13人侵犯著作权一案中,针对案发地广东省中山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较普遍,行政机关执法力度不足问题,向当地行政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联合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并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行深入交流。在办理匡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中,针对行政机关怠于履行知识产权监管职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用好“两项监督”提升知识产权案件质效。新城区检察院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从拓宽知识产权案件线索来源、提升监督案件质量、提高监督品质三方面下功夫,杜绝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线索应当移送而不移送、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等问题,及时纠正知识产权案件侦查活动违法问题。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优势,监督公安机关对甘某侵犯音乐著作权案立案侦查,该案被最高检挂牌督办。与新城法院召开联席会,就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检察建议协作等达成共识,提升案件质效。与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行刑协作,优化案件线索双向移送、立案监督工作,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以检企共建为平台
护航辖区企业知识创新
新城区检察院主动把脉企业司法诉求,找准服务工作着力点、切入点,按照“联系全覆盖、对接常态化、服务专业化、保障法治化”工作要求,接洽辖区重点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设立企业绿色通道等形式把企业“找上门”变为主动“上门找”,先后在陕西黄河集团、西部茶城、益田假日广场、西北小商品批发市场、易俗社等辖区企业、商业综合体建立5个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在幸福林带“秦创智谷”建立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搭建企业与检察机关沟通桥梁,为企业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检察服务精准性和有效性,以检察力量保护助力辖区企业开展知识创新。
以法治宣传为依托
编织知识产权社会保护网
新城区检察院着重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预防宣传工作。除发布典型案例、新媒体宣传等方式开展“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活动外,将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纳入日常宣传,在平安建设、“四无”社区创建、“法治进校园”、送法进企业等宣传活动中,实现知识产权宣传“常态化”,有效提升社会受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共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新城区检察院打造全链条全要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城模式取得显著成效,办理了一批在全省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办理的陈某成、黄某珠等13人侵犯著作权案(全省首例制售盗版“冰墩墩”)被国家版权局等六部委联合督办,入选陕西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典型案例。监督立案的甘某侵犯著作权案被最高检等五部委联合督办;知识产权办案组被西安市政法委评为“优秀侦办案件专案组”,员额检察官入选首批陕西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形成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经验材料先后在最高检知产办来陕座谈会、省检察院知产专门化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并被西安检察转载推广。
新城区检察院将持续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横向上做实涉知识产权“四大检察”集中统一履职,纵向上加强从犯罪预防、案件办理、社会治理一体化履职,全流程、全链条、全领域履行检察职能,切实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质效,形成多层次综合知识产权保护合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创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