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权利义务关系清晰明确的民间借贷案件,法官敏锐地发现案件背后可能引发的企业经营、员工就业等深层次问题,充分运用最后一劝,促使双方达成和解,为负债企业注入了经营生机,进而守住了多名从业人员的“饭碗”。
2017年,被告陕西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融资,向原告李某借款100万元。依托这笔资金,该公司顺利通过股权收购,控股了两家餐饮门店并投入运营。多年来,这两家门店凭借稳定的客源,持续营业至今,为周边群众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为多名员工提供了就业岗位。
在此期间,被告公司始终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向原告偿还了部分本金及利息。2022年起,还款却突然“断档”。原来,这笔借款当初约定的借期为一年,因公司资金周转压力增大,未能按时还清余款,这一情况引发了公司股东张某某(原告李某配偶)与另外两名股东的分歧。股东意见不一,无法形成筹措款项的股东会决议,公司陷入经营僵局,还款事宜也随之搁置。无奈之下,李某一纸诉状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剩余欠款。
案件审理中,原、被告双方对借款金额、已还款项、利息标准及剩余未偿本金利息的计算方式均无异议,权利义务关系清晰明确。案件看似“简单明了”,但承办法官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在庭审中敏锐地察觉到案件背后的隐情:被告公司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因股东分歧陷入困境,若直接判决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告公司大概率无力履行债务,最终可能面临破产,两家餐饮门店也将被迫闭店,众多从业人员将面临失业风险。
承办法官迅速调整工作思路,向双方分别开展“最后一劝”,一方面,多次与原告李某沟通,耐心阐释被告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困境,以及“一判了之”可能带来的连锁反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积极争取李某的理解与支持,希望其能适当降低利息诉请,并延长还款期限,为被告公司留出偿债卸担的时间与空间;另一方面,针对被告公司股东间的矛盾,对作为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两名股东进行引导,促成股东之间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打破公司当前的僵局。
经过承办法官多轮细致、耐心的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既保障了李某的合法权益,也减轻了被告公司的短期还款压力。协议签订后,陕西某公司明确表示将尽快通过银行融资落实还款资金,全力保障公司及两家餐饮门店正常经营,不让员工“丢饭碗”。
判决虽能明确权利与责任,但并非所有案件都能通过判决实现“定分止争”。该案的成功调解,让一家企业重获生机,也保住了多名企业员工的家庭生计来源,彰显了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就业中的能动作用。
下一步,莲湖法院将聚焦“两行动、两措施”,继续秉持“柔性司法”理念,在办案中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用司法温度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为地方经济社会稳定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