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鄠邑区普降大到暴雨,连发暴雨黄色预警、雷电黄色预警,面对此次强降水和极端暴雨天气,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时刻关注灾情,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我院派驻西安市鄠邑区玉蝉街道办事处联西村驻村工作队“汛”速行动,不等不靠,同街办干部、村干部、党员群众积极投入防汛抢险工作,为群众撑起“安全伞”。
强降雨前,及时预报预警。
驻村工作队与村“两委”干部第一时间制定防汛应急工作预案,严格落实防汛值班制度,确保重大险情迅速行动。密切关注雨情变化,有暴雨及时通过村喇叭广播、电话通知,深入农户检查住房安全情况、宣传防汛知识、提高农户防汛意识和自救意识。针对住在土房、危房里的个别群众做好转移的思想工作,妥善安置转移群众。实地查看低洼路段排涝情况,对地质灾害易发地段进行专项巡查,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积极协调我院捐赠防汛应急物资20套,确保防汛抢险物资保障。
强降雨中,妥善处置险情, 积极抢险救灾。
面对汛情,驻村工作队严格按照院党组的要求,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身先士卒,同街办干部、村干部、党员群众共同开展清淤排洪、堵截洪水,对三号路与四号路交汇处积水深达1米,险情严重,经分析研判,排除险情最好的解决措施就是挖开四号路联西村和甘河街道板桥村接壤的部分道路,驻村工作队立即与玉蝉街办、村两委干部协调区交通局,甘河街道办事处(因该区域系两个街办交界处)等部门取得挖路许可,并与行洪下游村子的群众做好思想工作达成挖路共识后,组织人员及机械将三号路与四号路交汇处的东西四号路挖开缺口进行泄洪,在断路处设置警示标志,安排人员进行警戒,确保交通安全,严防次生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截止目前,无人员伤亡,防汛抢险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雨过天晴,开展生产自救,减少经济损失。
驻村工作队及时与村两委成员积极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修补道路,抢收玉米,尽可能减少经济损失。
在今后工作中,我院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继续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为乡村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