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杨柳,是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
判断是非曲直,化解矛盾纠纷,调节利益关系,维护合法权益是我的日常工作。民三庭是审理民间借贷、买卖、合伙、银行储蓄等纠纷的商事审判庭,案件质量关系着民生和社会稳定问题。我时刻牢记手中的审判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拨开云雾见月明,是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最大的期待。
在我审理孙某上诉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驳回了其诉请。二审开庭时,孙某情绪非常激动,称打官司并不是为了钱,而是因为自己的辛苦钱几年了要不回来,大年三十去要账反被打,欠条也被撕了,满心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却换来了一纸败诉判决,他实在想不通,如果二审还败诉,就是借钱也要到北京上访讨个说法。而被告在庭审中则表现得非常自信,称款已还清,但对还款时间、地点等关键问题却避重就轻,不正面回答,或称想不起来了。我敏锐地感觉到,这个看似简单的案件也许并不简单。经过仔细阅卷、两次开庭,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称,又专门前往派出所调取了孙某的报案材料及派出所对被告的询问笔录。扎扎实实的调查工作给了我认定案件事实的自信,合议庭最终决定撤销原判,改判被告给付孙某货款3561元。宣判后,孙某十分激动,朴素的言语难以表达对法官的感激之情。随后,孙某以“杨柳青青,民心依依”为题,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写了一封公开信,称赞我及合议庭是认真负责,为民请命的好法官。这起案件正确处理的社会效果及意义远远大于案件本身。
我是一名平凡而普通的人民法官,没有惊天动地的先进事迹,没有过多的豪言壮语,我用对党的忠诚、对法律的敬畏和对人民群众的无私关爱,办理出一个个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的案件。我将继续坚守“心平如水,法自公正”的座右铭,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温暖每一个当事人的心田,书写一名普通法官不普通的奋斗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