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蓝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来到三官庙镇胡家窑村,为一起盗窃案的受害人办理了财物退赔事宜。
刘某系胡家窑村五保户,身患疾病,行动不便。2020年7月,被告人杨某、张某等进入刘某家中,盗窃财物1万余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郗鹤峰了解到受害人刘某的实际情况后,多次联系被告人家属,积极劝导被告人家属退赔了全部款项。该案判决生效后,郗鹤峰立即安排刑庭干警前往胡家窑村,为刘某发还了被盗财物,并告知刘某要照顾好自己,保管好重要财物,对陌生人要有警惕性,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据了解,今年以来,蓝田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排民忧、解民难,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注重关心弱势群体,切实将司法便民、司法利民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