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速裁庭通过线上庭审的方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开庭前,承办法官李新元在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开庭传票时,发现被告在河南省郑州市,但被告未主动联系法庭说明情况。随后,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告电话联系,在争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用互联网智慧庭审的方式开庭审理此案,并指导当事人在网上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案件不因疫情和程序问题而积压。同时,鉴于该案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条件,开庭当日,承办法官在网上向当事人再次告知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权利和义务。庭审中,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调解下,当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矛盾得到高效化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据了解,近期,面对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碑林区人民法院速裁庭严格落实全院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调整工作思路,延伸服务范围,大力推进网上调解、远程开庭、电子送达等办案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将诉讼活动从“线下”转到“线上”。速裁庭严格按照法定与约定条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落实全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相关改革措施要求,缩短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确保案件办理不因疫情原因减速;坚持在高效化解纠纷的基础上,兼顾法律温情,加强调解工作,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并将此作为主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方式,通过高效、现代化的办案方式,让群众体会到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