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当庭调解结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中,张某驾驶车辆在丰庆路不慎将通过人行横道的崔某撞伤,后崔某被送到医院治疗。交警莲湖大队经过勘验,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崔某无责任。
崔某住院期间,张某虽然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但因崔某伤情较重,双方就后续赔偿事宜产生了矛盾,崔某遂将张某及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研判案情,因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争议不大,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作用,法官决定到设在交警莲湖大队的“道交一体化特邀调解工作室”开庭审理该案。
庭审中,在当事人充分举证、法庭依法调查认证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和特邀调解员一起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双方争议较大的垫付医疗费、误工费等问题逐一辨法析理,在厘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被告某保险公司和张某当庭承诺,尽快将赔偿款交付给原告崔某,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