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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法院诉前化解再审纠纷

日期:2021-06-24 来源:西部法制报 作者: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6月的一天,被执行人赵某因被法院冻结银行账户,情绪异常激动,拄着双拐来到西安市灞桥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要求对执行案件的生效判决书进行再审。同时,赵某起诉左某、某保险公司,要求左某和某保险公司支付其医药费5万元。

  这起3年前的交通事故,经历了一审、再审到执行三个阶段。

  灞桥区法院立案庭经过认真研讨后认为,赵某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为妥善解决三方纠纷,避免当事人讼累,该院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在征求赵某同意的情况下,立案庭与特邀调解组织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专业调解中心充分沟通协调,决定进行诉前调解。

  6月17日上午,原告赵某与被告左某、某保险公司诉讼代理人来到灞桥区法院多元调解中心。在充分听取三方的诉求后,特邀调解员朱万利、焦克琳核对了原告赵某提交的案件证据材料,并与各方当事人沟通,了解事故经过、原告身体状况及治疗过程。调解员发现,本案各方当事人就损害事实发生等并无太大争议,只是因各方的利益诉求出现冲突,从而导致情绪激动。

  经过3个多小时的释法析理,各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左某当庭支付给赵某诉前调解案件全部案款,赵某亦向法院支付了全部执行案款,并撤回再审申请。至此,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