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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检察院办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

日期:2020-09-04 来源:西安日报 作者: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日前,长安区检察院依法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小刘进行批捕。

  据悉,小刘曾在某小区工地做车库雨棚玻璃钢架的焊接工作,早已如期完工,却没拿到全额工资。因为某些地方验收不合格,被老板扣掉了4000多元。小刘一想到这,便气不打一处来,于是他决定要为自己讨回“公道”。经过沟通,小刘得知工资怕是要不回来了,随手从车里拿了个铁扳手走到车库门口一通乱砸,几十块刚安好不久的车库雨棚玻璃被砸了个稀巴烂。随后,小刘便开车扬长而去。

  经鉴定,被砸坏的玻璃价值为2万余元,小刘砸坏玻璃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目前,小刘已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长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官表示,小刘讨要拖欠工资的行为本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当这一合理诉求无法满足时,小刘选择破坏他人合法财产——工地雨棚的玻璃以弥补自己的损失,显然是不合法的。如果小刘讨要工资无果,他既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帮助,也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走正规途径解决工资问题,破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切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