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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法院宣判一起“讨债队”恶势力犯罪案件

日期:2020-09-04 来源:西安日报 作者: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日前,雁塔区法院对以被告人杜某为首的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因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一案依法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杜某以同乡、战友等关系为纽带纠集被告人范某、刘某某、吕某,接受债权人被告人曹某某等人的委托插手工程建筑等行业中的经济纠纷及民间借贷纠纷,以替债权人向被害人讨要债务为名,非法剥夺多名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其间对被害人实施殴打、侮辱等行为,致使被害人形成心理恐惧并强迫偿还债务;在非法剥夺被害人人身自由期间,杜某对被害人强立债权,或迫使被害人偿还高于债务的钱款并占为己有,敲诈勒索多名被害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致使被害人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法院认定,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杜某为首要分子,范某、刘某某为重要成员,吕某为一般成员,实施了多起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综合各被告人具体犯罪事实情节以及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雁塔区法院对被告人杜某等5人以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判处十二年又六个月至一年又七个月不等的刑罚及相应罚金,并对作案工具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