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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的“侦查员”

日期:2020-04-16 来源:西部法制报 作者: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8年11月7日,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检察官范锋艳觉得这一天的阳光格外温暖。因为,她终于收到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送来的陕西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某公司)补缴的6.7亿元土地出让金的票据,一个地处黄金地段、上百亩土地闲置长达14年的问题,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该院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为国家挽回巨大损失,公益诉讼制度在维护公益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近日,面对记者的采访、回忆起这段难忘的经历时,范锋艳仍然充满着作为一名检察官的职业荣誉感。

  2009年进入雁塔区检察院,转眼范锋艳从事检察工作已有11个年头。从担任民生行政科科长到如今的第四检察部负责公益诉讼的主任,她在公益诉讼岗位上作出的业绩令人刮目相看。

  2017年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范锋艳与部门干警时刻绷紧着一根弦。为了寻找案件线索,她走遍了辖区的角角落落,熟悉每一处即将拆迁的房屋、每一块即将征收的土地,知道辖区内每一条道路,清楚每一条河的流向。民行部门的干警们,每天出入各个容易发生公益诉讼案件的现场,对现场进行勘验,到各个机关去调查取证,同行称他们是公益诉讼的“侦查员”。

  说起陕西某公司那块上百亩闲置土地,范锋艳如今想起来仍十分感慨。他们部门老中青几个人深入政府各个执法部门,一路克服种种困难,将该公司从2003年起长期不依法开工建设构成闲置土地、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的事实调查得清清楚楚。2017年4月24日,该院向相关国土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检察建议虽然发出去了,但对案件的调查并没有停止。范锋艳抽丝剥茧,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一个个疑点,在一个个问题中寻找答案,并且把这些问题都梳理得明明白白。日子就是在这样的奔波和忙碌中度过,检察人精心为国家守护公平正义,通过他们所有的努力,真的做到了。范锋艳一想到这些,心里就有一股热流。

  “为生民立命”,这句话是范锋艳干工作的座右铭。2017年,雁塔区检察院与法院联合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行动,范锋艳在评查顾某某与西安人造毛皮厂集资借款纠纷强制执行一案过程中发现,2007年申请执行的案件到2017年,10年仍未执行,职业的敏感瞬间引起她的关注。她在审查执行卷宗时,发现被执行人西安人造毛皮厂在2006年7月25日与陕西某某置业有限发展公司签订兼并协议书这一案件事实。也就是说,在判决过程中,出现了新的证据,且这个证据的存在,有推翻原判决的可能。于是,范锋艳迅速前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西安人造毛皮厂的工商登记情况。经过一系列调查取证,范锋艳终于查实西安人造毛皮厂已被陕西某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兼并,法院原判确有错误,遂向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这就是范锋艳。她时刻把公平装在心里,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做到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真正执法为民,在公益诉讼中,用行动让检徽闪耀出夺目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