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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法官调解促和谐

日期:2019-12-31 来源:西部法制报 作者:杨扬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11月27日12点多,两位被害人家属走进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刑庭办公室,向刚开完庭的何向阳法官送上“倾力调解负责任,热心为民好法官”的锦旗。    

  “何法官,您为了这个案子加班加点,真的谢谢您了!”他们真诚地说。  

  原来,今年3月26日,被告人王某驾驶重型作业车行驶至一交叉路口时,在右转弯过程中与被害人王某某所骑的电动两轮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和车上所载的邓某当场死亡。经交警大队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王某某负次要责任,邓某无责任。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害人邓某、王某某的家属向长安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1月14日法院开庭后,经过何向阳法官近三个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两位被害人家属与被告人王某以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某公司初步达成口头协议。  

  然而,11月25日下午,就在法官为双方制作调解笔录时,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某公司却因付款问题与两位被害人家属产生分歧。为了化解矛盾纠纷,让受害人家属拿到应有的赔偿,何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过去了,天黑了下来,调解工作一直持续到晚上8点多。最终,双方达成书面调解协议。11月27日上午,被告人某公司分别向被害人邓某、王某某家属给付赔偿款63.5万元和56.5万元。于是,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