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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法院?成功调解家事纠纷

日期:2021-09-29 来源:西部法制报 作者: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为了讨要这笔过渡安置费,我走了不少冤枉路,没想到在法院不花一分钱竟然拿到了现钱,非常感谢调解员!”9月14日,在西安市长安区法院里,年过七旬的晋某向特邀调解员王平安说着感谢的话,旁边坐着其女儿,正在清点钱款。

  晋某与妻子育有一儿一女,妻子早年去世,儿子晋某辉离婚后,将3岁幼子留给老父抚养,自己在外谋生。之后,晋某辉再婚又离婚,但从未对孩子、父亲承担过抚养和赡养义务。无奈,晋某携孙子在女儿家生活。2019年2月,晋某所在村子整体拆迁,晋某辉在父亲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户主变更为他自己,相应过渡安置费全部自行占有。晋某得知此事后,先后向村委会、拆迁办、司法所反映。无果后,晋某一纸诉状将儿子诉至长安区法院,要求晋某辉给付其过渡安置费18000元。

  该案委派给特邀调解员王平安后,为了减少老人与儿子的矛盾,王平安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被告,对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在不断劝解下,晋某辉同意一次性给付18000元的过渡安置费,并当场交由调解员代收。9月14日下午,晋某在其女儿的陪同下,领取了这笔费用,该家事纠纷在诉前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