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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内外

节前拿到货款 节后登门感谢

日期:2021-02-26 来源:西部法制报 作者: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春节前夕,西安市蓝田县法院执行局法官李跃波和干警宋朝杨将执行案款交到当事人手中。至此,一起时隔两年的案件顺利执结。

  春节后,申请执行人来到法院,将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手中,表示诚挚的感谢。

  2018年,法院判决被告李某某向原告武某某支付货款36000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被告却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随后,原告向蓝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人员与被执行人李某某联系,李某某表示尽快履行义务,并请求分期还款。在法官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法院终结了该案件的执行。

  可是,案件终结执行后,被执行人无视和解协议内容、漠视法律威严、出门在外去向不明,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随后,申请执行人向蓝田县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先后走访了被执行人去过的工地,但答复是其离开工地后不知去向,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法官没有放弃,一直寻找被执行人,终于得到线索,其在一家劳务公司工作,该公司承揽了县里某小学承建项目,教育部门目前尚未向该公司支付相应费用。于是,法官李跃波第一时间带领干警去教育部门了解情况,并及时联系了劳务公司,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裁定书, 要求其协助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工资进行扣留。

  然而,该公司却无动于衷,李跃波再次带领干警前往该公司进行释法明理。最终,该公司将被执行人的工资足额缴纳至蓝田县法院执行账户,申请执行人终于在腊月二十八拿回了属于自己的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