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西安市临潼区法院组织召开破产案件会议,会议由院长王佑勋主持,该案合议庭成员、破产管理人、审计、财务人员、债务人及债权人参会。
2020年12月3日,西安某顺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顺公司)以其资不抵债为由向临潼法院申请破产。临潼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某顺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受理条件。该院受理某顺公司的破产申请后,于2020年12月8日作出裁定,并报请西安中院司法技术室,通过摇号指定陕西西秦金周会计师事务所为某顺公司的破产管理人。
此次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法院向某顺公司债权人宣读了破产案件受理裁定及相关法律文书,宣布了债权人会议职责,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破产管理人就申报债权问题进行了说明,通报了阶段性工作情况、债务人资产状况及处置方案;审计、评估机构宣读了审计、评估报告;债权人会议主席宣读了下一步工作计划,为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基础。
该案系临潼法院受理的首例破产清算案件,院长王佑勋担任审判长,与两名高级法官组成合议庭办理,保证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