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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法院审理一起敲诈勒索案

日期:2020-06-16 来源:西安日报 作者:梁爽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6月5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对张某甲等四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敲诈勒索案公开开庭审理。2016年以来,被告人陈某某、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丙等人以亲属关系为纽带,为牟取经济利益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恶势力团伙。该团伙成员分工配合,在华润万家、人人乐等数十家超市门店内,专门挑选购买瑕疵商品,后以所购商品存在过期、质量瑕疵等问题为由,以不赔偿就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投诉相要挟,向超市索偿。

  在此期间,陈某某、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丙等人以所谓打假维权的名义,单独或结伙在未购买任何瑕疵商品的情况下,多次向超市员工直接索要财物。

  庭审中,公诉机关宣读了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材料,法庭展开了辩论,充分保证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

  对此,办案法官说,打假就是打击不良商贩和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以营利为目的,这才是真的打假。如果有人披着打假的外衣,以敛财为目的,商品只不过是要挟的筹码,其实就是变相敲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