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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法院巧借“无讼社区”化解纠纷

日期:2019-09-19 来源:西安日报 作者:樊华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沈大伯生前万万想不到,在他去世后,两个儿女和他的保姆杨某引发“房产之争”,对簿公堂。这个“保姆”就是与沈大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8年之久的原告杨某。近日,未央法院大明宫法庭巧借“无讼社区”创建平台,圆满化解了这起继承权纠纷。

  沈大伯是一名独居老人,子女都在外地工作,日常起居无人照顾,加之其与儿子关系也不和睦,便经人介绍认识了已离婚从事保姆工作的杨某,二人相识后共同生活了8年之久。

  杨某对沈大伯照顾周到、体贴关心,在其身患重病时积极陪同治疗,为了感谢杨某多年的照顾,沈大伯在临终前立遗嘱将唯一的房产由杨某继承。他的儿女和杨某为此引发纷争,杨某只得诉至未央法院。

  受理案件后,主审法官张博博发现,该案诉争的主要遗产位于大明宫法庭正在创建“无讼社区”的辛家庙街道西重所社区。

  法庭负责人刘瑜与社区对接后,当即安排张法官与该社区“道德讲堂”的纠纷调解员李安取得联系,深入走访了解当事人的家庭矛盾,并反复调解,直至沈大伯儿女表示尊重父亲的遗愿。

  但其儿女又提出涉案房屋系其母亲在世时购买,应属于其父母的共同财产,其父亲只能处置自己的份额,故要求继承属于其母亲的份额。张法官又向双方释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因该房产系沈大伯与其老伴共同购买,故属于其老伴的部分应由沈大伯子女继承。

  经过庭前调解、开庭审理、庭后调解等各个环节,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该案所涉房屋归杨某所有,由其给予沈大伯子女10万元折价款,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