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上午,未央区法院在未央区明园小区举行弘扬“枫桥经验”创建“无讼社区”启动仪式。未央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张瑞斌,未央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社武,未央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方及大明宫街道办事处、明园社区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未央区法院党组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为切入点,探索推进“无讼社区”创建工作,大力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开展诉源治理,着力打造以法治支撑的基层社会善治新格局,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以人民为中心 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
为加强创建“无讼社区”工作,未央区法院健全多元解纷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李社武任组长,党组成员和专职审委会委员任副组长,民一庭、民二庭及各法庭负责人兼成员和各庭联络员的工作小组,通过工作部署到庭、责任细化到人,夯实创建基础。通过联合未央区司法局和社会各方资源,广泛吸收人民调解、公证调解等多个主体参与大调解,共同搭建“1+1+N”的纠纷化解平台,使矛盾纠纷能够真正的就地解决。
为畅通多元解纷通道,未央区法院设立“诉非对接”服务窗口,统筹、汇总、分类分流纠纷,提高纠纷调处效果。在发动社区和物业资源基础上,发挥法官联络员作用,与服务中心进行对接,形成“小区—社区—法官”三级联动的立体服务平台,实现覆盖全区的纠纷预警、资源反馈、数据交换共享。
同时运用现代通讯手段,创建向全区手机用户发送公益宣传短信和智能端口推广短信等便捷联络平台,推送创建活动成效、未央法治故事和多元化解矛盾机制,扩大群众知晓率。
借“无讼社区”创建平台
圆满化解纠纷
近日,未央区法院大明宫法庭巧借“无讼社区”创建平台,圆满化解了一起继承权纠纷。
经审理查明,沈某系一名独居老人,经人介绍认识了已离婚从事保姆工作的杨某,二人相识后共同生活了8年之久。为了感谢杨某多年的照顾,沈某在临终前立遗嘱将唯一的房产由杨某继承。他的儿女和杨某为此引发纷争,杨某只得诉至未央区法院。
受理案件后,主审法官发现该案诉争的主要遗产位于大明宫法庭正在创建“无讼社区”的辛家庙街道西重所社区。与社区对接后,承办法官立即与该社区“道德讲堂”的纠纷调解员取得联系,深入走访了解当事人的家庭矛盾,共同对该起纠纷进行调解。杨某表示,沈某的儿子早已与其“断绝”了父子关系,女儿也只是偶尔回来探望一下,自己在沈某生前曾给予无微不至的照顾,左邻右舍都看在眼里。在法官的调解下,沈某的子女对杨某表示了感谢,但提出涉案房屋系其母亲在世时购买,应属于其父母的共同财产,其父亲只能处置自己的份额,故要求继承属于其母亲的份额。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沈某儿女表示尊重父亲的遗愿,该案所涉房屋归杨某所有,由其给予沈某子女10万元折价款,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该起纠纷圆满化解后,西重所社区的调解员深有感触地说,现在法院创建“无讼社区”,主动送法上门,实现了法院和社区的无缝对接,也为他们提供了增进学习交流的机会。
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助力建设幸福未央
在启动仪式中,张瑞斌表示,“弘扬‘枫桥经验’、创建‘无讼社区’,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理决策部署的有力行动,也是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益探索,更是加快平安未央、法治未央建设进程的重要举措。”同时就活动开展提出三点要求,要深化认识,凝聚建设平安未央的合力;要开拓创新,用好共建共治共享的平台;要提升本领,筑牢以民为本的群众根基。
此外,活动还宣读了《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创建“无讼社区”倡议书》及《未央法院关于聘用梁华等48位同志为特邀调解员的决定》,就《未央法院关于创建“无讼社区”的实施方案(试行)》作了细致解读,张家堡法庭庭长薛红安和特邀调解员代表王琳云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在随后讲话中,李社武提出,坚持共治为要,促进诉调对接的深度融合,促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良好互动,共同构建平安未央的解纷网;坚持法治为上,彰显服务发展的使命担当;坚持德治为先,弘扬崇德向善的价值理念。
百川汇海阔,风正好扬帆。未央区法院创建“无讼社区”,经历了从“单打独斗”到资源整合的大变革,实现了从改革雏形到初具规模的大升华。在未来前进的步伐中,未央区法院将不断做好做大做强“无讼社区”创建,使辖区群众共享多元解纷成果,携手共创更加美好的新未央。 张晶 曹萌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