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一场声势浩大的集中清理人民法院执行积案活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展开。此项活动对于我们法院系统来说是一次前所未有、千载难逢的好机遇,对于全社会则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解民忧的好举措,作为基层法院的执行干警,深感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多年来我们的执行干警,风里来、雨里去,尝遍苦、辣、酸、甜,却仍然有大量的执行案件未能执结,被归为“疑难杂症”而无从根治,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如何破解这道难题,我们在总结多年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执行工作实践,得出以下九个要方,为共同消化“执行积案”,解决“执行难”献计献策。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积案究其成因,很大一部分源于执行人员责任心不强,消极执行。日常工作中就经常能够看到推三阻四、敷衍应付、工作拖拉、作风散漫的现象,这些都为积案的形成埋下了隐患。生效的判决、裁定得不到执行,权利人的权利无法实现,法律文书成为一纸空文。司法权威受到挑战。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在民众中的威信,同时也是执行党的形象受损,正如一个人,只有在感觉到哪里不舒服的时候,才想到哪里可能生了病,不及时去医治,长期放任,就会有生命的危险。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清理人民法院执行积案的电视电话会议上就强调,解决执行难,就必须认识到清积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责任,这是开展执行清积工作的重要前提。
二、依法执行、穷尽措施。新民诉法施行后,执行权变得强大而有力了,但同时亦增强了执行的规范性要求,在某些方面新的司法解释未出台前,我们必须做到严格依法执行,甚用强制措施,多做思想工作,尤其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拘留措施。一旦实施而问题得不到解决,就会使案件的进展陷入泥潭而至难堪境地,对待积案就更应如此。其次,“执行积案”的根除,我们还应做到措施穷尽,让当事人能够心服口服,让其能真正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在根本意义上是一种“程序救济”,而不应成为“实体救济”,法院不是银行、更不是保险公司。法律也是有局限性的,它并不能够保证完全实现切身利益。
三、转换角色、亲情执行。此方经过笔者实践,对执行案件,尤其是积案非常管用。角色转换、亲情执行得益于我处理的几起涉执信访案件。当事人之所以长期地缠诉上访,就在于我们未能设身处地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忧当事人之所忧。案件执行中,承办人要善于转换角色,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对待例如婚姻纠纷、析产继承、排除妨碍、探视权案件、人身损害赔偿等要特别注意运用亲情化的语言、方法、切实做到亲情执行。这样,案件的矛盾被软化,症结被打开,执行起来也就容易多了。
四、更新理念、创新思路。执行工作非常富于挑战性,三教九流、形形色色的人你都得接触,这就需要执行干警摆脱固有的、传统而僵化的执行理念,要紧跟时代,与时俱进;要一专多能,博采众长;要勤于沟通,互相交流。对待当事人要根据其受教育程度、社会背景、阅历、家庭情况以及平时的处事方式,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法,切忌一刀切,盲目采取措施。只有做到更新理念、创新思路,才能将执行工作、执行积案工作做得更好,理念更新了,思路创新了,积案如何执行的路也就找到了。
五、保障到位、执行联动。积案清理工作历来都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本次全国范围内的执行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规模之大,要求之高更是前所未有,这就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等相关部门要给予人民法院以强有力的支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执行。真正实现保障到位、执行联动。执行工作的好与坏,现在已经波及到了社会的各个方面,甚至影响到了党和国家的稳定和团结,这就需要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强力推进执行威慑机制,切实保障执行清积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六、张弛有度、动静相宜。从事执行工作,真正做到张弛有度,动静相宜的人很少,但笔者以为这应是每位执行法官追求的目标,一张一弛,一动一静,火候掌握的好与坏,直接影响的案件执行的进展和结果。实践中,有些案件当日立案,当日就要执行,否则就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或贻误时机,形成积案,有些案件立案后只能通过协调各方面意见才能取得进展,就不易鲁莽行动,硬上措施,而造成不稳定因素。所以在执行清积过程中,笔者认为要绝对贯彻张弛有度,动静相宜的原则,要学会走直路、拐活弯、敢碰硬、不硬碰。该果断大胆,绝不萎懦不前;该慎用措施,绝不擅作主张、冒然行动。
七、做好甄别、找对出口。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首先要对执行积案逐一认真核查,做好甄别工作,为顺利解决执行积案奠定坚实基础。针对每一件案件,要视财产状况,仔细甄别并统一归类,正如上级法院要求上报的那样哪些是有财产积案,哪些是无财产积案,哪些是特殊主体案件,哪些是特困群体案件,哪些是重信重访案件。只有认真做好前述工作,才能为所有的在执积案找对出口、找好出路。
八、行动书面、材料完善。未从事过执行工作的人常说,“执行嘛,太简单,打打杀杀而已”,殊不知案件执行的要求同样细致周密。执行案件一样要求证据充分,材料齐备。执行阶段的每一步都要书面化地反映到案卷里,最终符合归档要求的执行卷宗同样会严格规范。之所以有人产生前面的错误理解,只是由于太多的执行人员没有做到严格要求,路没少跑,话没少说,就是没有形成书面东西,看不出执行人员是如何做的工作,申请人不能了解详情,体味不到其中的艰难,不理解法院执行工作。因此,在清理积案的过程中,要彻底摆脱积案的困扰,就必须做到这一点。
九、个案分析、对症下药。执行案件,犹如老中医坐诊,望、闻、问、切。每位执行案件的承办人必须做到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否则头痛医脚,腰痛拔牙,是怎样也无法执结案件的。个案分析、对症下药,就是要求积案执行中切忌主观臆断,鲁莽行事,折腾当事人。一旦拿到案卷,承办人就要认真分析,吃透案情,找准焦点,及时处置,否则便难当一位优秀而称职的执行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