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天地 -> 正文

检察天地

长安调解集体经济纠纷

日期:2021-09-17 来源:西部法制报 作者: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近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对某村委会、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民事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

  2020年1月,张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村集体支付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款。判决后,张某某不服判决,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向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为查清事实、化解纠纷,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法律专家、法官、妇联工作人员,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诉讼时效、法院裁判事实认定、适用法律等焦点问题进行听证。

  据了解,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裁判尺度不一。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听取当事双方意见,有利于克服单方审查、封闭办案的弊端,有助于检察机关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提高办案质效。

  听证会上,申请监督人张某某与村集体代表出示了相关证据,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阐述了各自主张,并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论辩。听证员就相关问题向双方进行了提问,并经评议形成了听证意见。据介绍,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将综合听证员意见,作出不支持监督或支持监督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