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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

日期:2020-04-21 来源:西部法制报 作者:刘嘉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近日,西安市周至县检察院刑检部门依据《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相关规定,集中对4名符合条件的被告人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变更了强制措施。

  据了解,这4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实施以来,周至县检察院刑检部门集中办理的首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起案件分别为王某拒不执行判决案、王某某寻衅滋事案、陈某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赵某过失致人死亡案。4起案件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并均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同时,4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已收集固定完毕,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周至检察院刑检部门在收到被告人近亲属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后,认真对案件事实和不需要羁押的理由、证明材料进行了详细审查,听取了被害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意见,核实了达成和解协议的真实性等基础性工作,并协调公安机关监管部门,在做好疫情防疫检测之后,对4起案件的被告人作出了变更强制措施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