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3月1日,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印发了《西安市碑林区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试行)》,并于印发之日起施行。
据介绍,考核办法严格依据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应当遵循的原则、考核标准、奖惩措施、工作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考核办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考核方式简便易行、通俗易懂,考核标准明确具体、操作性强。
据悉,考核办法的一大亮点是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星级评定和亮牌考核。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根据日常表现和考核标准,将社矫对象评定为五个星级,每个星级对应不同的监管措施,监管过程中出现了应予处罚的情形,即时亮出“黄牌”“红牌”,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星级评定和亮牌考核实施动态调整,考核结果定期公示。由于社矫对象普遍法律意识不强,星级评定和亮牌考核将有助于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了解矫正表现是否达标,引导其化被动监管为主动守法,提高接受矫正的积极性。
碑林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监管工作,该办法由局领导班子督办,从制度设计到程序执行反复研究,提出了大量可行性意见。制度初稿完成后,碑林区司法局积极联系政府法律顾问,从法律适用的角度征询律师意见,提高了制度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碑林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社区矫正对象既要“管得住”也要“矫得好”,考核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监管职能,调动社矫对象接受矫正的积极性,促进社矫对象顺利融入社会,为创建平安碑林、法治碑林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