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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司法局组织旁听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庭审活动

日期:2019-09-03 来源:西部法制报 作者:董丽君 高虎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8月28日,灞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汪某某、阮某某等11人涉嫌抢劫、非法拘禁罪一案。灞桥区司法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组织工作人员到灞桥区人民法院旁听庭审,对律师辩护进行现场监督。

  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灞桥区有十名执业律师参与此次辩护。开庭前,灞桥区司法局就本区律师接受该案件的辩护代理是否执行报告备案、集体讨论等制度进行了督查,并要求参与案件代理的律师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履行刑事辩护职责。该案目前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从庭审效果来看,程序规范,举证质证充分,辩护律师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辩护思路清晰,辩护方案完整,做到了依法依规辩护。

  灞桥区司法局派员旁听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庭审活动,是落实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案件监督指导的有力举措,有利于司法行政机关掌握第一手资料,更好地履行监督指导职责,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稳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