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行政 -> 正文

司法行政

灞桥区司法局“容缺”机制让法援申请人只跑一次

日期:2019-02-15 来源:西部法制报 作者:高虎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1月17日上午,家住咸阳市长武县的杨某来到西安市灞桥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原来,杨某妻子曹某在灞桥区红旗街道穆蒋王小区从事保洁工作,去年11月11日与小区住户张某因倒垃圾发生纠纷,被张某打伤。公安机关对张某进行了行政处罚,但就医疗费赔偿问题,张某一直置之不理。杨某在与对方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案情后,考虑到曹某现在由于受伤后回到长武县居住且没有工作,就靠其丈夫杨某在西安某饭店打零工维持生计,还有一双儿女需要上学,家庭确实困难,如果让杨某回长武县开具经济困难证明,路途较远。为了尽快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灞桥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启动“容缺”机制,先行办理,并指派红旗法律服务所承办此案,真正把让群众“最多跑一次”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