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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院审结10起商标权纠纷案

日期:2021-07-27 来源:西部法制报 作者: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7月的一天,一起纠纷案件的败诉方、被告郭某手持一面锦旗来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面写着“秉公办事 执法如山”几个大字。郭某将锦旗送到了西安中院研究室主任、法官高伟的办公室,再三表达感激之情。

  该案件系10起商标权侵权纠纷系列案中的一件,由高伟担任审判长,与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陈晶、人民陪审员党华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该批案件。

  原告山东某家纺集团有限公司调查发现,在西安市辖区内有多家百货商店销售印有“金号”标签的毛巾,并非该公司生产,而是仿冒的伪劣产品,该公司对包括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某超市在内的10家店铺提起知识产权民事诉讼。

  受理案件后,合议庭立即向郭某等人经营的超市送达法律文书,在送达过程中,该批案件被告以各种理由拒收法律文书,经过法官及书记员释法析理,成功向被告送达,保障了案件顺利开庭。

  庭审中,被告方情绪激动,合议庭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依法指导被告举证质证。庭审后,审判长高伟对案件进行了调解和释法说理,因当事人对抗激烈,只有3起案件调解成功。对其余案件,高伟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案件事实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法律依据,并通过法定程序进行了判决,判决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向原告赔偿相应的损失。

  判决后被告说:“法院判得对,我们心服口服。”至此,除调解成功的3起案件外,其余7起案件的被告主动到法院自觉履行了义务,并向法官表示感谢。

  之后,郭某给法院送来了锦旗,她激动地说:“虽然我败诉了,但法官专业、耐心、细致、一心为民的职业素养让我心生敬佩,对我来说这不仅是一场官司,更是一堂生动的保护知识产权普法课。以后我一定要严把进货渠道关口,杜绝销售假冒伪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