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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改革

日期:2023-10-11 来源: 作者: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9月26日,笔者获悉,为贯彻落实“两行动、两措施”,莲湖区人民法院改革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机制,统一裁判标准,提升审判质量,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司法保护整体效能。

莲湖区法院对于受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进行统一挂号管理,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明确受理辖区范围内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对于新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由民事审判第四庭进行审理,采用相对固定员额法官的方式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知识产权刑事和行政案件时,由刑事审判、行政审判、民事审判业务骨干共同组成合议庭参与案件审理,以此建立一支复合型、专门化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通过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巡回审判+委托调解+技术调查+专家咨询”审理模式,该院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络机制等方式,为科创企业打造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