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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证”打造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新模式

日期:2023-10-16 来源: 作者: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举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框架协议仪式,并与西安市公证处正式签署《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框架协议》,就赔偿金提存制度达成合作机制。

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就是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与被害方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因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双方矛盾激化或无法与被害人取得联系等原因而未能达成赔偿协议,犯罪嫌疑人自愿表示赔偿意愿并向检察机关申请向公证处提存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后,检察机关将该行为作为不批准逮捕决定、变更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不起诉决定或提出从轻量刑建议等的重要考量因素的工作制度。

未央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逯涛说,该制度不仅为未央区检察院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准备适用提供了指引,更是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未央区检察院要持续推进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落实落细,加强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发挥其减少社会对抗、促进溯源治理的积极作用。

下一步,未央区检察院将加深检察业务与公正业务融合,开拓工作新思路,深化工作新模式,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检察新作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