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传工作,10月26日,蓝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蒋某某经某APP好友介绍,欲以出借银行卡方式获利,遂按对方指示自东莞辗转至南京、上海等地办理银行卡、升级银行卡等,后在浙江某地将其银行卡、手机及支付密码交给对方进行支付结算,并配合进行刷脸验证。经查,被告人蒋某某提供的银行卡涉及13起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达8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庭当庭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惠文娟对在场大学生进行了法治宣讲,就“帮信”行为类型、关联犯罪危害等进行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