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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38天审结68案

日期:2024-05-20 来源: 作者: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小额诉讼程序作为小标的额案件定分止争“特效药”,具有送达快、开庭快、文书简、审限短、一审终审的特点。5月7日,未央法院速裁审判庭法官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审结涉68户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及衍生案件诉源治理效果。

原告张某等68名业主购买某楼盘,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540个工作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出卖人应按已付购房款的日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因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依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原告张某等人诉至未央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迟延办证违约金。

主审法官考虑到该批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标的额在小额诉讼程序规定的限额内,加之在该批案件之前,已有个别业主提起诉讼,且经一、二审法院审理,并作出生效判决,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快速化解纠纷,遂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从立案、开庭到依法宣判,仅用时38天。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