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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雁塔区综治中心助力“糟心小区”变为和谐家园

日期:2025-08-01 来源:西部法制传媒网 作者: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3月21日,“我们小区的状况实在是让人糟心!”王先生眉头紧锁,语气中满是焦急与气愤地走进西安市雁塔区综治中心,径直向住建窗口走去……

“公共区域的垃圾堆积如山,臭气熏天;电梯坏了报修,等了好久都没人来修;小区安保跟没有似的,外来人员随便进出。更过分的是,公共收益的收支明细从来都不公示,我们交的物业费到底花哪儿去了,就是笔糊涂账!”王先生接着说道,“业主们多次联名要求物业公司整改,可每次都石沉大海。现在近半数业主都不交物业费了,物业公司就拿这个说事,进一步降低服务标准,矛盾越来越大,我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雁塔区综治中心住建窗口的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迅速将他们引领至多元调解中心的物业纠纷调解室。调解员刘丽华认真倾听、详细记录,安抚着他们激动情绪的同时,与他们约定好实地走访小区的时间。

随后,刘丽华联合行业专家、住建物业科工作人员以及共享法庭法官,一同深入小区展开全面调查。他们仔细查阅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投诉记录后梳理出矛盾的关键所在,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极度不满,物业公司则面临经营压力,双方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导致矛盾不断升级。

在共享法庭法官的专业指导下,刘丽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双方进行了清晰的法律释明。刘丽华既明确地指出了物业公司应尽的服务义务,如保障小区环境卫生、及时维修公共设施、确保小区安全等,也着重强调了业主按时交纳物业费的责任。针对业主们最为关注的公共收益公示问题,刘丽华依据法律提醒物业公司尽快公示。同时,她还耐心地安抚业主们的情绪,讲清拒缴物业费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引导业主们通过合法、理性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经过两轮艰苦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协议,物业公司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卫生清理、电梯检修、安保升级等整改工作;业主委员会负责监督整改全过程;调解员也将定期回访,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在调解过程中,刘丽华还提出了“服务改进与费用减免”双轨方案,根据服务未达标的实际情况,按比例减免相应期间的物业费,同时要求业主补缴合理欠费,这一方案有效平衡了双方的利益。

这起成功调解的物业纠纷,正是雁塔区综治中心“一窗受理、一站调处、一揽子解决”服务模式的生动写照,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化解烦心事”。

自2月28日西安市雁塔区综治中心正式揭牌运行,一个月的时间里,这座整合了八大功能中心,实现“多中心合一”的“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正逐步释放出强大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