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上午,周至县法院民一庭利用微信小程序“互联网开庭”平台,成功调解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点赞。
该案承办法官倪安民在开庭前了解到原告远在山东省,加之当地疫情防控措施致使其到场出庭困难,案件审理程序难以推进。为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倪安民法官及书记员刘小妮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与双方当事人多次联系,引导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互联网开庭”进行验证注册。11月10日上午10时,原告准时在山东参与了网络庭审,双方当事人在线上庭审中充分表达了诉求。倪安民法官在进行线上调解时阐明了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最终,原、被告达成线上调解协议,双方债务折抵后,由被告向原告支付租赁费6万元。至此,该案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