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的梁某等4人抢劫案在周至县法院开庭审理。
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深化法治进校园形式,此次庭审邀请了周至一中51名师生代表进行观摩旁听。
2021年6月,被告人梁某、陈某、彭某、赵某开车载着被害人王某去西安途中,欲抢王某钱财。被告人故意沿108国道将车开往秦岭山区,在此过程中,通过言语恐吓、暴力殴打等方式劫取被害人王某12000余元。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对指控的事实依法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4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过。公诉人根据案件事实及相关量刑情节,针对每一名被告人相关情节分别提出量刑建议。
为强化法治宣传效果,公诉人对被告人犯罪成因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形势下对刑事犯罪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总体要求,给旁听学生及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
庭审结束后,公诉人及审判员将抢劫罪的犯罪构成等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向未成年学生进行了讲解,并对学生代表的提问一一予以解答。学生代表纷纷表示,希望以后有更多参与庭审观摩的机会,通过现场教学,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强化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