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申请人王凯(化名)向鄠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写有 “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依法办案快速到位”的锦旗,以表感激之情。
王凯听信被申请人李俊(化名)可以办理公租房的谎言后,交给李俊一定数额的订金。时隔数月未见结果后,王凯找到李俊要求退还订金,但李俊只退还了30%订金,王凯遂将李俊起诉至鄠邑区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俊当场履行了10%的订金,剩余60%订金约定在3个月内付清。然而3个月后,李俊却迟迟未履行约定,王凯遂向鄠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鄠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查询了李俊名下的财产,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执行法官联系到被执行人李俊,对其进行了训诫教育,最终被执行人李俊履行了全部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