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发布会,介绍2020至2021年西安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据介绍,2020年至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440人,提起公诉460人。批准逮捕涉罪未成年人465人,提起公诉419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不批准逮捕308人、不起诉108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人数分别为51人、102人。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诉讼、刑事执行监督等案件30余件,办理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案件5件,为20余名监护缺失、监护不当儿童落实监护到位,提升监护效果。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127次,提供心理疏导、心理测评488次,对95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共计96.7万元。西安市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建成9处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家庭教育不当、家庭教育缺失等问题,西安市检察机关发出督促监护令、教育指导令130余份。与妇联、关工委联合在市妇儿活动中心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实践中心”,围绕法治教育、家风教育、亲子沟通教育设置近20门课程,持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全市共304名检察官担任394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其中134所学校实现“双校长”,每年开展法治讲座和心理健康讲座500余场,参与的学生、教师、家长等10余万人。全市相继建成长安区院、未央区院、雁塔区院3处较大规模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每年累计接待师生1万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