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响应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4月28日,长安区检察院与长安区医疗保障局就加强医保基金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协作机制并举行签约仪式。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医疗机构负责人、医药公司负责人等60余人参会。
此次共同签署的《关于建立医保基金安全监管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共十四条,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联络员机制、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数据保密机制、人才培养机制、联合法律宣传机制等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打造“检察+医保”新型工作模式。

“协作 监管 宣传”
“检察+医保”协作机制是长安区在全省率先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机制的务实举措,面对医保基金使用主体多、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的情况,区医保局将携手检察机关从三个方面下好功夫。
01 强化协作,增进合力
推动打击震慑效果更加显著,在机制落实、担当尽责、协作提效上共同发力。
02 强化监管,夯实责任
推动基金安全堤坝更加牢固,不断筑牢基金监管安全屏障,推动机构内部管理正规化、履行协议诚信化、使用基金规范化。
03 强化宣传,凝聚共识
推动社会监督氛围更加浓厚,通过加强联合医保法治宣传提高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网格+检察+医保”
长安区检察院将在办案基础上认真总结梳理,与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及时沟通,推动建立医保基金安全监管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1 强化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紧迫性和必要性,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 加强交流衔接
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排查梳理类案线索,堵塞医保基金监管漏洞。
3 做好宣传引导
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向参保群众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用好“长治”检察工作e站,探索建立“网格+检察+医保”机制。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救命钱”,长安区检察院将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以“优质个案办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协同诉源治理”法律监督模式的强大合力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努力破解医保基金违规报销发现难、认定难、长效监管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