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安局“三下”工程部署要求,在日常警务工作中,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尽心尽力为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公安碑林分局太白路派出所
8月1日下午,公安碑林分局太白路派出所接到一名四川游客的求助称,自己将灰白色背包放在一辆共享单车上离开,40分钟后发现背包丢失,于是报警求助。

接到求助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通过询问路人、查询线索、调取视频监控等,最终帮游客找回丢失的背包和手机。失主激动不已,向民警连连道谢。民警提示:广大游客外出时,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尤其是手提包、手机、首饰等贵重物品,细心保管,避免丢失。一旦发现财物丢失,请及时报警。
公安碑林分局红缨路派出所

同样在8月1日,公安碑林分局红缨路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来西安旅游的吴女士的求助电话,称其在一影楼内化妆时,项链在店内丢失。民警立即对报案人进行询问,联系该影楼的相关人员。 次日一早,该影楼调取周边及店内监控,经过排查,系店内工作人员误将项链装入他人储物柜,被其他客人带走。民警马上联系该顾客,将项链取回,归还吴女士。拿到失而复得的项链,吴女士激动不已,对民警连声道谢。
暖心警事一件接着一件,服务群众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红缨路派出所全体民辅警将继续热情为群众服务,做到小事用心办,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