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枝婀娜榴实繁,榴膜轻明榴子鲜。临潼石榴素以色泽艳丽、酸甜适口等特点而闻名,是临潼乡村振兴的特色农业产业。10月27日,笔者获悉,目前,临潼全区石榴种植面积近8万亩,年产优质石榴8万余吨,超过5万人从事石榴相关工作,石榴产业年产值超5亿元。
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临潼石榴”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临潼石榴”地理标志商标屡屡被假冒者搭上“顺风车”。临潼软籽石榴一般在9月底成熟,上市期较晚。有些商户为了赶上国庆市场黄金周等节点,前期会从四川、云南、安徽等地购入石榴以“临潼石榴”的名义进行销售,误导消费者。这些行为侵犯了知识产权,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给当地石榴造成了不良影响,也损害了临潼当地果农的经济利益。
针对这种情况,临潼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迅速开展工作,在“临潼石榴”上市销售之前,对市场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先后走访了23家零售石榴商户及两家“临潼石榴”合作社,抽样询问了多家售卖“临潼石榴”的淘宝商家,调研“临潼石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现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随后,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立案办理涉“临潼石榴”地理标志商标行政公益诉讼案。
9月13日,临潼区检察院就“临潼石榴”特色品牌保护和发展问题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听证员、临潼区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以及果农、石榴企业代表召开公开听证会。
针对辖区内多家石榴零售商以外地软籽石榴假冒“临潼石榴”进行销售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临潼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排查力度,同时做好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工作,形成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服务等“全链条”保护。
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目前,临潼石榴市场中冒充“临潼石榴”以次充好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临潼区检察院将与临潼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联手打造“临潼石榴”地理标志产品协作保护机制,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村振兴、规范石榴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