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而生,“未”梦而行。在西安市检察机关,有那么一支团队,他们以打造“长安花”未成年人品牌为抓手,秉承打击犯罪与教育挽救并重、办理案件与社会治理并行、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工作理念,努力让“检察蓝”陪伴每一朵“长安花开”。
2024年,“长安花”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实践中心投入使用,系列举措,无不展示西安市未检人对每一个孩子的美好期许和全力以赴守护明天的拳拳之心。
中心分为实践展厅和工作室两部分,可实现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历史记录、普法宣传、工作成效和品牌展示,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一步总结经验、分析规律、凝聚力量,成为扩大“长安花”品牌影响力的重要阵地。
在品牌牵引驱动下,西安市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优秀办案团队、荣立集体一等功。雁塔区院被确定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莲湖区院、长安区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新城区院、长安区院被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市院、未央区院、雁塔区院、长安区院通过了“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审检查,高陵区院马海洋、阎良区院管倩两名未检干警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王进娜荣获“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称号。
为了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力,西安市检察机关通过创新形式,持续扩大未检普法宣传。每年“六一”、开学季、宪法日期间,全市两级院举办数十场形式多样的检察开放日和普法宣传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师生代表实地参加活动,并通过抖音等直播平台宣传青少年法治知识,效果突出。
长安区检察院王瑜、高陵区检察院马海洋等多名未检检察官多次走进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守护明天》《一线》等栏目讲述西安未检案例;雁塔区检察院举办的“小红雁”法治课堂之法治剧展演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近年来,长安花未成年人检察品牌矩阵不断壮大,成为工作品质卓越、特色优势明显、群众口碑良好的优质未检品牌集群。”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人表示。
校园欺凌不仅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巨大伤害,也对涉案家庭及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依托一体履职工作机制,统一行使“四大检察”职能,有效履行监督、诉讼和社会职责。充分运用支持起诉工作职能,链接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家庭教育资源,帮助未成年被害人维护合法权益;开展未成年人检察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监督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欺凌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最大限度实现罚当其错的法律效果;注重标本兼治,逐案倒查未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情形,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开展专项行动和开展法治教育等形式,推进旅馆行业及校园安全长效整治,织密防治校园欺凌安全网。
这是西安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办理系列案件的一个缩影,此案件也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典型案例。2024年上半年,全市未检部门有1起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2起案件入选全省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典型案例,1起案件入选全省发挥检察职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3起案件入选西安市首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与此同时,西安市检察机关多举措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挽救“走在悬崖边”的孩子,集检察和家庭的力量,让家有爱,让爱有方。
长安区检察院开展积极履职型家庭教育指导,检察机关培养网格员化解家庭教育矛盾的能力,由网格员“以点带面”开展广泛性、常态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反馈“问题家长”的履职情况。截止目前,根据网格员反馈线索共制发监护督促令32份,开设“家长课堂”12期。
临潼区院联合区民政局,为全区23个街办300余名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进行集中培训,围绕新修订的“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结合涉未成年人案件实例,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对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地区防性侵治理体系建设,开启“检察+民政”双引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合力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长安区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探索未成年人案件网格化办理,利用“长治”社会治理检察工作e站,形成“检察机关办案、检网协同履职、网格跟踪监督”的未检社会治理模式,已办理涉未网格事项12件。
一方面是以“未检+网格”延伸检察监督触角,积极展现检察担当,另一方面,西安市检察机关出实招、动真格,全面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积极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努力为校园安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及时向学校、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在省委、市委统一部署下开展“一号检察建议”专项督导,联合多单位实地检查学校753所,发现问题231个,发出检察建议156份。加大对教职工队伍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培训力度,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建立完善防性侵机制。
追风赶月莫停留,平芜尽处是春山。2024年,西安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助力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