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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赋能成功化解劳动争议

日期:2026-02-06 来源: 作者: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始终立足“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核心,将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劳动争议化解全过程,以专业法律服务筑牢社会和谐稳定防线。

近日,依托西安市鄠邑区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联动机制,谷正律师事务所刘煦洋、马瑾莎、吴王恒之三位律师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指派,成功调解一起涉及11名劳动者的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治理目标。

据悉,该批纠纷源于某公司因经营困难决定提前解散,却未按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11名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且长期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诉求得不到回应,矛盾逐渐激化,甚至面临群体性维权风险。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者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寻求帮助,经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后,启动专项法律援助程序,指派三位律师承办此案。

接到指派后,三位律师秉持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高效化解”的工作原则,第一时间与劳动者对接。通过面对面沟通、线上答疑等方式,耐心梳理案件事实,向劳动者细致解读《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指导其整理工资流水、劳动合同、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并定期反馈案件进展,缓解劳动者焦虑情绪。在庭前准备阶段,律师团队结合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深入分析案情,检索相关法律法规,精准制定“调解优先、诉讼兜底”的处置策略,为纠纷化解奠定坚实基础。

庭审过程中,三位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逻辑清晰地发表代理意见,充分阐述劳动者的合法诉求及法律依据,展现了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的专业素养,赢得当事人高度认可。庭审结束后,双方虽有调解意愿,但因前期矛盾积累较深,沟通陷入僵局。此时,律师团队依托综治中心“律师+仲裁+调解”联动机制,主动担当“桥梁纽带”,在仲裁员的协同配合下,多次与公司负责人沟通协商,一方面向其释明违法用工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充分考量企业经营困境,提出兼顾双方利益的和解方案。

经过多轮耐心斡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11名劳动者全部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问题也同步得到妥善解决。此次调解不仅为劳动者节省了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也为企业减轻了诉讼压力,实现了劳动者权益保障与企业良性发展的双赢。和解协议履行后,11名劳动者专程向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及承办律师送来锦旗,上书“为民维权零收费 法理昭彰守初心”,既是对律师工作的肯定,更是对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化解矛盾实效的高度认可。

当前,在宏观经济波动及企业经营调整过程中,劳动争议纠纷呈现多样化、群体性特征,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若处置不当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基层矛盾化解的“第一道防线”,始终坚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将法律服务延伸至纠纷源头,通过法律援助、专业调解、普法宣传等多元举措,推动劳动争议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化解”转变。

此次群体性劳动争议的成功化解,是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赋能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未来,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继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应用,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专业调解+联动处置”工作机制,聚焦劳动争议、邻里纠纷等重点领域,持续优化法律服务供给,让专业法律力量下沉基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凝聚共识,为构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坚实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