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8日,在我国第10个烈士纪念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专门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读英烈子女回信,对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作出深刻阐述,对公安英烈的崇高精神给予高度赞扬,期望公安英烈子女怀着对党的感恩之心,扛起父辈的旗帜,为守护平安中国贡献青春力量。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大力开展“弘扬英烈精神 铸牢忠诚警魂”主题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西安市公安局新媒体平台即日起设立“致敬西安公安英烈”专栏,展播公安英烈感人事迹和全市公安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动态,激励全警坚决扛起新时代职责使命,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和平年代,公安队伍是一支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现在,就让我们怀着崇敬之情,探寻西安公安英烈足迹,聆听荣光背后的英雄事迹。

李永乐烈士,男,1938年出生,陕西渭南人,1956年中学毕业后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长乐路派出所户籍民警。
李永乐吃苦耐劳,关心人民疾苦。当时,北三官庙巷一带地势低洼,多系草房,每逢刮大风、下大雨时,他总是放心不下,常常深更半夜前去查看,以防发生意外。一次,居民李某忽得急病,口吐鲜血,而亲人又不在身边,李永乐得知后,立即赶来,把病人送到医院急救,还利用休息时间到医院探望。李某出院后,李永乐又为其担水买面,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李永乐在工作中积极负责。一次他正在休假,突然接到侦破一起盗窃案的任务,他毫无怨言,立即放弃休假,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之中,经过8天奋战,终于将盗贼抓获。由于工作出色,李永乐于1960年加入了共青团。1962年6月14日下午5点半,一群小孩在城东北角环城河边玩水时,一名12岁的小学生不慎失足落水。李永乐刚好路过这里,听到呼救声,立即赶到河边,奋不顾身地跳进两丈多深的河里抢救这名小学生。第一次没有找到,他钻出水面吸了口气,又第二次钻入河里。由于水太深,抢救的难度大,李永乐在水里直到精疲力竭,最终无力游出水面。后经多方抢救无效,光荣牺牲。李永乐牺牲后,中共灞桥区委根据他见义勇为、自我牺牲的精神,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共青团灞桥区委追认他为模范共青团员。同年,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他革命烈士称号。
忠诚的道路浴血荣光英雄的足迹越走越长在新的赶考之路上西安公安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弘扬英烈精神 铸牢忠诚警魂以更加高昂的斗志 更加奋进的姿态为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