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举报箱属于中共西安市纪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以下简称纪检组)开通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箱。
二、举报箱受理范围:
1、受理对市委政法委(含市委维稳办、市综治办)、市委防范处理邪教办公室、市法学会机关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组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市委政法委(含市委维稳办、市综治办)、市委防范处理邪教办公室、市法学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举报人应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纪检组提倡实名举报(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五、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请您对不属于纪检组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按照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选择相应的举报网站进行举报,本举报窗口不予受理,且不作任何形式的回应。
来访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99号中共西安市委4号楼824室
来信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99号 邮编:710008
举报电话:029-86780895
网络举报邮箱:WWW.SJWZSWZFWJJZ@163.COM(点击邮箱地址发送电子邮件)
中共西安市纪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
2017年3月10日